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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和指导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办理新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届中增补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对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违法案、事件向常委会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四)做好对《代表法》的宣传工作,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本着就地就近、便于活动的原则,对省、市、县人大代表进行编组,抓好代表活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对代表的培训工作;

(六)根据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安排,适时组织代表的视察、调查活动,收集并协助代表整理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根据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安排,征求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

(八)负责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事宜;

(九)对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发来的有关选举和代表工作方面征求意见的法律和法规草案,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进行座谈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整理上报;

(十)总结交流开展代表活动的经验,向办公室提供编发有关简报和内参材料;

(十一)办理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